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記者高敬、侯雪靜)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別濤22日在環保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對環境違法企業實行零容忍的嚴格執法,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但反對簡單、粗暴的“一刀切”做法。
根據環保部公布的數據,近期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中發現,超過17萬家企業屬于散亂污企業。其中不少企業由于達標排放無望,面臨被關停的命運。這引起了輿論對于環保部門環境執法“一刀切”的質疑。
別濤說,從法律角度看,這些企業很多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環保設施未驗收或沒有正常運行,超標或超總量排污甚至沒有排污許可證等違法情況。對違法企業,法律法規均有相應的處罰規定。
他同時表示,散亂污的企業環保成本基本為零。這就導致同樣的產品,違法企業的實際成本很低,與守法企業的市場競爭不公平。
“對違法企業要嚴格執法,零容忍,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他說,“通過嚴格環境執法,使企業去掉僥幸心理,還給守法企業一個公道,讓守法企業不吃虧,讓違法企業不占不應占的便宜。這也是法律規定的基本理念。”
他表示,環保部門從來不要求“一刀切”,而是既要反對部分地方平時疏于監管,讓違法企業長期存在的不作為,也堅決反對部分地方環保大檢查時采取簡單、粗暴“一刀切”的做法。
他提出,環境監管執法應該遵守三個原則:第一,對違法企業應該堅持零容忍,嚴格執法,公平執法;第二,對環保守法企業,應該公正對待,依法保護合法經營權;第三,從依法行政的角度看,環保部門對違法企業處理也要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程序,分類管理、合理引導、依法合理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