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程國媛)記者9月5日獲悉,今年第二季度,共有15家國控重點企業污染物超標排放。省環保廳要求各市對超標排放企業進行處罰和采取限制措施。
第二季度發現的15家污染物超標排放企業為渾源縣污水處理廠、朔州天成電冶有限公司、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升華實業分公司、介休市茂勝熱電有限公司、壽陽縣污水處理廠有限公司、山西南耀集團昌晉苑焦化有限公司、山西潞寶集團晉鋼兆豐煤化工有限公司、屯留縣城區污水處理廠、山西高義鋼鐵有限公司、山西高義煤化有限公司、新絳縣宇豐冶煉有限公司、山西金陽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臨猗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新絳縣城區污水處理廠、絳縣生活污水處理廠。
省環保廳要求有關各市環保局按照要求,嚴懲超標行為。若未按期完成整改,在實施罰款處罰基礎上,對超標排放企業實施停產限產和按日計罰,整改不力繼續造成嚴重污染的,實施查封扣押并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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