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10月19日訊,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問題是公眾高度敏感的環境問題之一。也因此,一些地方移動通信基站建設遭遇“鄰避效應”。《法制日報》記者從環保部獲悉,該部已經起草完成、目前正在公開征求意見的《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方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將及時、準確的報告移動通信基站電磁環境影響程度和影響范圍。
因擔心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影響身體健康,在一些地方也出現了“要建基站可以,但別建在我家、我小區附近。”的現象,“鄰避效應”也因此成為困擾移動通信基站建設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是,公眾的擔心并非沒有原因。現實中,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到底有多強?多遠距離才是安全的?移動通信基站有沒有開展環境監測?等等,由于類似信息公開不及時、不透明,因此出現了公眾恐懼甚至反對移動通信基站建設的現象。
環保部表示,為貫徹《環境保護法》,防治電磁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規范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工作,其組織起草了《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方法(征求意見稿)》。
“過去3年,我國年均新建通信基站約100萬個,4G網絡已經成為‘寬帶中國’戰略無線接入的主要方式。2016年,我國開始建設5G試驗網。”據環保部介紹,預期今后幾年5G網絡建設將全面實施。通信基站電磁環境保護問題始終伴隨其建設,必須加強通信基站環境保護頂層設計,規范通信基站電磁環境監測方法,支持通信網絡和諧快速發展。
環保部指出,《征求意見稿》明確將通信基站環境保護工作重點放在電磁環境監測是否達標上。
2007年7月,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原信息產業部聯合制定了《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方法(試行)》(以下簡稱《試行方法》),并以環發〔2007〕114號文印發。環保部說,但是《試行方法》不是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其施行的效力有所折扣。因此,修訂《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方法(試行)》,并將其升格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顯得尤為必要。
據環保部介紹,《征求意見稿》編制的目的是,規范全國各輻射環境監測機構對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方法工作,為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時、準確地確定電磁環境影響程度、范圍和采取防護措施提供技術支持。
同時,環保部明確,《征求意見稿》不僅升格為國家環境標準,而且其定位更加明確——規范移動通信基站電磁環境監測,及時、準確的報告移動通信基站電磁環境影響程度和影響范圍。此外,《征求意見稿》對環境條件、監測儀器和監測時間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原題為《環保部擬出臺標準將準確報告移動基站電磁影響程度及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