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住建部官網發布通知,自3月起,開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整治范圍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主要內容如下:
(一)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況。深基坑(槽)開挖的防護情況,包括周邊防護欄桿、工人專用梯道、同一垂直作業面上下層之間的隔離防護等;深基坑(槽)和邊坡作業的合規性情況,包括支護、降(排)水、放坡、安全監測等。
(二)模板支撐系統安全管理情況。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模架搭設、搭設后檢查驗收,使用與檢查、混凝土澆筑、現場安全監測、模架拆除以及監督管理等制度執行情況。
(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安裝(拆卸)告知、安全檔案建立、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制度執行情況、機械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以及企業是否具有相應資質和安全許可證情況,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人員、司機、信號司索工持證上崗情況。
(四)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管理情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熱、供氣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頂管作業等事故易發環節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落實情況;對工程周邊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防護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監測情況;全過程風險防控情況。
(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建設、監理、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鋼管扣件租賃,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使用等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六)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開展專項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情況;監理單位開展專項方案審核、施工現場監理和工程驗收情況;建設單位在安全報監時提供清單情況。
各地可結合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增加整治重點。
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暫扣或吊銷相關證照,并依照有關規定在招投標、資質管理等方面給予限制。
2017年安全專項大檢查,特別強調“嚴格執法”。檢查內容,除了深基坑、模板支撐、起重機械等重點部位外,提出要重點強化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落實。
去年年底,住建部陳 政高部長在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上提出,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 。對于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刑事責任。
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發生,首先要做好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防范于未然,如何防范?我們對相關內容整理如下,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