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發改委公布《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計劃將在2016年出臺并實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中的配額分配方案,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實施碳排放權交易制度。
《通知》指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階段將涵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重點排放行業,參與主體為重點行業中2013至2015年任意一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1萬噸標準煤以上(含)的企業法人單位或獨立核算企業單位。
有業內人士曾預測,若全國碳交易市場成立,覆蓋的碳排放交易量可能擴大至30億至40億噸。到2020年,如果衍生品市場建立起來,碳市場規模則有望接近500億元甚至千億元級別,包括環保節能設備改造和環保服務、碳排放相關領域以及供碳捕捉服務或碳匯的相關行業將獲得巨大市場發展機會。
從2011年開始,北京、上海、深圳等7個省市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已經啟動。截至2015年底,共有2000多個企事業單位被納入碳市場,累計配額成交量4978.7萬噸CO2,成交額14.1億元。僅2015年當年配額成交量為3263.9萬噸CO2,成交金額8.36億元,較2014年同比分別增長112%和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