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獲悉,在“一帶一路”和PPP的雙風口之下,我國環保企業正在加速走出去。
最新統計數據顯示,當前我國有44個環保企業在全球六大洲54個國家簽訂了149份合同訂單,超六成的訂單分布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與此同時,處于產業“3.0時代”的我國環保企業,正通過收并購和PPP的方式,輸出投資、運營等綜合服務。
環保企業發力“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中國環境產業的發展正受到國際化、互聯網化、資本化、生態化的影響,其中國際化對環境產業發展的影響愈發顯著。特別是‘一帶一路’倡議打開了中國環境產業的全球市場。”E20環境平臺合伙人、E20研究院院長助理肖瓊近日在“第二屆中國PPP論壇之夜話沙龍:聚焦‘一帶一路’投資熱點領域之環保行業”上表示。
據介紹,中國環保企業的國際市場分為兩類:一類是存量市場,包含資產和技術;一類是增量市場,包含投資、運營管理、工程建設、設備需求。面對不同的市場,環保企業獲得的通道不一樣。存量市場的獲得基本是收購和并購,增量市場的獲得目前正在向PPP方向發展。
E20研究院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當前我國有44個環保企業在全球六大洲54個國家簽訂了149份合同訂單,超六成的訂單分布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訂單的業務領域覆蓋水、固、氣、土、噪聲五大領域。其中水處理項目占了一半以上,其次是固廢處理項目。而從PPP+資產并購的項目分布來看,主要集中在垃圾焚燒領域,其次是供水市場,其他熱點領域還有危險廢物、環衛等。
從供給內容來看,我國環保企業“走出去”經歷了三個時代和四大商業模式的更迭。“1.0時代”的中國環保企業只有能力輸出設備;“2.0時代”則開始向國際市場輸出工程服務;“3.0時代”,即從2013年開始,我國的環保企業通過收購并購和PPP的方式,開始輸出投資、運營等綜合服務。
不同國家的環保市場不一樣,環保企業走進去的商業模式也不一樣。通過數據統計分析發現,當前60%的收購發生在歐洲,93%的PPP、76%的工程服務、63%的設備供應發生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PPP、收購并購、工程服務、設備供應這四種商業模式是并存的,且在向PPP趨勢發展。
當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是中國環保企業走出去的重點,也是增量目標市場。我國的30個環保企業在28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中簽訂了96個合同訂單。整個“一帶一路”國家的市場,我們開發了43%,還有一大半市場沒有開發。
不過,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在國際市場上做PPP。根據E20研究院的統計數據,“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中,以PPP或并購為主要商業模式的8個環保企業中,有7家為上市企業,其中國企和民企的占比各半。
6.3萬億國際市場空間仍待開啟
“中國環保企業的國際化市場之路挺熱鬧。但是對比一下投資數據,還是有一些失落。”肖瓊說。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當前我國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的對外直接投資凈額在全國對外直接投資凈額中的占比不足1%。在環保領域,2016年發生的全球收購金額為229億元人民幣,“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金額為15.73億元,投資額在全國2016年對外投資占比依然很小。
不過,肖瓊同時指出,國際環保市場投資快速增長,特別是PPP領域,2017年快速增長到了42.68億元。可以預計的是,PPP項目走出去的市場會在近幾年逐漸打開。
不過,對比全球環境產業市場來看,幾百億的環保投資依然很小,我國環保產業“走出去”的規模仍有待進一步提高。根據E20研究院的大概估算,當前全球環境產業市場空間約7.5萬億,中國環境產業在其中的占比不足15%。也意味著,中國的環保企業還面臨著約6.3萬億的市場空間。
中國-東盟環境保護合作中心副處長石峰此前也介紹稱,從行業看,我國對“一帶一路”沿線投資重點行業仍是電力、礦業資源和制造業、能源、基礎設施等,且多為大型工程項目。環保領域相對少并且薄弱。
數據顯示,美國、日本、西歐等發達國家的環境保護產品和服務的出口額占全球環境保護產品和服務貿易總額的比例已經超過80%。相比之下,我國環境保護產品和服務的貿易總額還比較低。
E20研究院產業研究部經理井媛媛也曾指出,中國已經成為國際投資大國,中國對外直接投資位居全球第二,然而,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占總對外投資的比例僅為1.6%。
企業數量多、體量小、離散化是正在“走出去”的環保企業的一大特點。來自E20研究院的數據顯示,2016年,環保企業“走出去”項目數量上,民企數量占比超過60%,占絕對優勢。但在資金上,國企仍然是主力。2016年,環保企業“走出去”的項目金額上,國企占比超過80%,民企僅不到20%。
“抱團出海”擴大規模降低風險
“承攬國際項目能力不足,企業國際化基礎薄弱,信息不暢溝通渠道少,缺乏配套公共服務和資金支持機制等,這些問題導致了中國環保產業‘走出去’還沒有形成規模。”石峰說。
“蛋糕很大,但能吃到嘴里的風險也很大。”肖瓊認為,有五大要素是中國環保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需要重點、謹慎考慮的:一是外交因素;二是地緣政治,包括政局穩定和文化差異等;三是政策、標準,包括政策環境、法律法規的健全度以及標準的差異度等;四是環保項目面臨的鄰避問題;五是PPP項目的融資來源、資金保障等。
中國水環境集團董事會秘書、副總裁房勇此前也告訴記者,一方面,由于法律、項目標準、語言、文化等方面的差異,海外項目在一定程度存在法律制度、政府付費履約、項目建設等風險;另一方面,復雜的國際環境、匯率變化等因素,也會造成項目在收益方面的風險。
中國-東盟環境保護合作中心副主任張潔清介紹指出,今年5月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上發布了《關于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和《“一帶一路”生態環境保護合作規劃》,均與環保企業走出去息息相關。兩個文件指明了中國在建設綠色“一帶一路”方面到底要做什么,怎么做。文件特別指出在綠色“一帶一路”建設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發揮多元力量做綠色“一帶一路”,既要有政府的引導,更需要企業主體的積極參與和履行社會責任。
“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有必要采用大型企業集團合作的‘抱團出海’模式。環保企業可通過組成多元化的聯合體,形成優勢互補,降低走出去的風險,實現合作共贏。” 房勇說,在國家政策方面,則可以充分借助亞投行、絲路基金、國開行、進出口銀行等機構的力量,支持“一帶一路”重大環保項目建設,促進當地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