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2013年中國煤電
發布時間:2014-01-04 新聞來源:一覽電力英才網
我國燃煤發電行業作為電力行業的主力電源,其規模之大,遍布之廣,市場化競爭水平之高,在能源工業體系中舉足輕重。在2013年,政策作為一個重要變量,有的是新政策的發布,有的是舊政策的持續作用,都已對2013年煤電行業發展產生了全局性的影響。其中,不乏對此后煤電行業發展將會產生長期影響的政策。
某個程度上講,2013年整個煤電行業的最大的新聞就是相關政策的頻繁變動。以下以政策變動為主,對2013年的煤電行業的重要事件進行盤點。
一、三大地區嚴控新建煤電 煤電西移政策現雛形
2013年1月1日,國務院正式印發《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根據對“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趨勢的總體判斷,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總體要求,綜合考慮安全、資源、環境、技術、經濟等因素,明確2015年能源發展的主要目標。
在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嚴格控制新建煤電項目,主要是考慮到當地的環境容量。經過多年的快速發展,當地電力需求增長迅速,作為負荷中心當地已經建設了大量的煤電項目,為當地提供了巨大支撐。但是,目前我國北方地區,特別是在環渤海、長三角等地存在的突出的環境問題,已經無法容納更多的煤電項目。
2013年持續的嚴重霧霾天氣橫掃我國多個地區,其中尤以京津冀地區最為突出,當地甚至多次出現超過6級的極重度污染天氣。2013年11月,中國社科院、中國氣象局聯合發布《2013年氣候變化綠皮書》指出:我國持續性霧霾顯著增加,主要原因是社會化石能源消費增多造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增加。另據有關數據顯示,我國80%的PM2.5污染問題與能源有關,70%以上的溫室氣體與化石燃料燃燒有關。
環保因素已經成為煤電發展所必需考慮的因素。鑒于中西部地區在環境容量和資源稟賦方面的優勢,《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對于中西部地區的煤電項目給予了明確鼓勵,對于東部地區則是嚴格控制。煤電西移政策可以說已經成形。
二、煤電補貼電價上調
2013年8月30日,發改委發布《國家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和環保電價政策》,決定在保持現有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情況下,主要利用電煤價格下降騰出的電價空間,適當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脫硝電價標準,新增除塵電價。
決定自2013年9月25日起,將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之外的其他用電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到1.5分錢;將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電價補償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到1分錢;對煙塵排放濃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重點地區2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發電企業實行每千瓦時0.2分錢的電價補償。
此次上網電價、補貼電價以及電價附加標準的調整,旨在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鼓勵燃煤發電企業進行脫硝、除塵改造,改善大氣質量,是我國在治污減排方面的重要舉措,特別是對于當前霧霾的治理極有針對性。此次煤電上網電價下調為2009年11月份的時隔4年之后,我國再次下調上網電價。
三、審批權下放、列入鼓勵類 背壓機迎多項政策利好
2013年5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正式實施。該文件對原先鼓勵類進行了調整,將“采用 30 萬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熱機組的熱電聯產,以及熱、電、冷多聯產”的條文,修改為“采用背壓(抽背)型熱電聯產、熱電冷多聯產、30 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背壓型熱電聯產被“點名”進入鼓勵類。
2013年6月28日,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26項(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4項,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12項),其中,“企業投資燃煤背壓熱電項目核準”下放省級投資主管部門。
審批權的下放以及列入鼓勵類,從政策層面講對于背壓機型熱電項目的發展帶來了巨大利好,但是如何真正實現這些利好,讓背壓熱電項目得到更大發展,仍有諸多問題需要背壓機解決。例如,在如何應對大型熱電聯產項目的競爭方面,背壓機通常是裝機5萬千瓦以下的機組,而政策鼓勵類中還包括“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這些大機組在人力、物力、財力及影響力方面,都對背壓機組形成了巨大挑戰。不過,從整個熱電行業來講,這或許是有益的。
四、熱電裝機超過2億千瓦居世界第一
最新數據顯示,我國6000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裝機已超過2.2億千瓦,達22075萬千瓦,占同口徑火電裝機容量的27.49%,占全國發電機組總容量的19.25%。我國熱電裝機已居世界首位。
熱電聯產做為重點節能工程,其能效與熱、電分產相比,熱效率提高30%。我國各項政策也積極鼓勵熱電的發展。2004年底,全國已建成6000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約2300臺,裝機容量4800萬千瓦,占火電裝機容量的15.6%。隨著此后我國電力裝機的迅猛增加,我國熱電聯產裝機容量也取得了巨大成績。從2005年到2012年,每年新增熱電裝機為1330萬至3732萬千瓦,其增速居世界首位。但是熱電聯產的價值卻并未真正發揮,存在“打折”嫌疑。
熱電行業的發展、熱電機組作用的發揮,還需要更多相關部門的監管和支持。據了解,雖然相關政策文件均表示鼓勵、支持發展熱電聯產,但是對于如何支持,卻從來沒有配套的具體政策。多年來在金融、稅收、環保等方面均未出臺優惠政策。但是不少發達國家則制訂了具體的熱電聯產優惠政策,如提供低利率貸款、減免稅收等,在這方面我國應該借鑒。
五、煤熱聯動未遂 煤價跌熱價不降
2013年10月,石家莊市物價局表示,今年居民熱價不降;同月,媒體報道稱,濟南今冬供熱價格不調整;11月初,北京表示今冬居民熱價暫不上調。
熱電聯產是北方集中供暖的主要熱源之一。面對近來長時間走低的煤價,人們對于熱價的降低也有了一定的預期。在燃煤發電上網電價下調之后,熱電聯產企業對于熱價調整更是敏感。
事實上,為了理順煤炭、熱力價格關系,發改委和建設部早在2005年就特制定了《關于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對于煤價、熱價的具體聯動條件、周期和其他規則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其中,很多條款與煤電聯動都極為相似。例如,熱價分為熱力出廠價格、管網輸送價格和銷售價格。當煤炭到廠價格變化超過10%后,相應調整熱力出廠價格。“為促進熱源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熱源生產企業要消化10-30%的煤價上漲因素;熱力出廠價格調整后,按照熱力管網輸送價格保持相對穩定的原則,相應調整熱力輸送企業對用戶的熱力銷售價格。”在調整周期方面要求,煤熱價格聯動以不少于一年為一個聯動周期。若周期內煤價變化達到或超過10%后,相應調整熱價。
正如煤電聯動政策在此前的實施過程中并沒有得到及時的實施一樣,煤熱聯動政策也并未如期調整,而是受物價、民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相關部門屢次做出“暫不調整”的決定。同時,煤熱聯動也存在供熱成本確定等方面的問題,因為熱電廠或其他熱源點的熱力生產成本通常難以確定。這也為熱價調整帶來了一些不確定性因素。
六、電力供需平衡
據一覽電力英才網調查顯示,2013年1-11月份,我國全社會用電量4831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7.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4個百分點。1-11月份,全國電力供需平衡。
“2012年,受經濟增長放緩等因素影響,全國電力消費增長平緩,全年呈現出前三季度低速增長、第四季度趨穩回升的總體態勢,5月份以來全國電力供需總體平衡,部分地區電力供應能力相對寬松。”這是中電聯對于2012年我國電力市場的描述,而對于2013年的前11個月的描述,卻只有簡短的四個字,“供需平衡”。
簡短的“供需平衡”四個字雖然無法反映出龐大而復雜的電力行業(電力求職)一整年的跌宕起伏,但卻能夠勾畫出一個清晰的輪廓:電力行業2013年平穩發展。受到經濟環境的影響,2013年我國電力需求相對旺盛,同比增速高于2012年,但仍低于2011年的11.7%。從設備利用小時數增速來看,1-11月份,全國發電設備累計平均利用小時同比降低46小時。其中,1-11月份,全國水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同比降低258小時;全國火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4540小時,比上年同期提高28小時。
隨著多地水電裝機容量的大幅提升,火電特別是當地火電,越發有點“靠天吃飯”的意思了。
七、電煤價格下滑 電企扭虧為盈
2012年5月份以來,煤價持續下降。2013年10月9日環渤海動力價格指數(5500大卡)報收530元/噸,較年初下降103元/噸。
區別于2012年及之前的幾年中煤電企業連年虧損,今年的煤電企業經營業績出現了明顯好轉,這主要是因為近期我國煤炭市場呈現持續下滑,電煤價格長時間處于下行通道之中。
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2013年1-10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總額數據顯示,電力工業主營活動利潤達到2654.8億元,同比增幅為64%,增幅處于41個工業大類行業之首。同時,今年上市電力企業發布的半年報顯示,電力企業(電力招聘)利潤普遍出現大幅上漲,這與煤炭企業的大面積利潤下降形成了鮮明對比。
雖然煤炭價格在2013年10月底開始迅速反彈,最新一期(2013年12月25日發布)的環渤海動力價格指數報收631元/噸,與去年同期持平,煤價短暫的回升對煤電企業的經營究竟會產生多大的影響,仍需更多具體的數據予以評判,但是可以估計,其影響不會扭轉發電企業盈利的局面。
八、市場化改革有新規
2013年起正式實施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于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有了新的規定。
新的聯動機制要求,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調整為10%。
在整個2013年中,煤電上網電價及脫硝除塵等補貼電價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所以對于可能再次引起價格調整的煤電聯動,人們還是給予了相當的關注。其中,對于在2013年9月25日實施的《國家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和環保電價政策》中的煤電上網電價的下調,發改委還專門對其是否是煤電聯動,做出專門的回應,稱此次電價調整屬于電價結構調整,不是煤電價格聯動。“《意見》規定,以年度為周期,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實施煤電價格聯動。目前,雖然大部分地區電煤價格波動幅度已超過5%,但在時間上尚未達到一年的聯動周期。”
而眼下“一年的聯動周期”已到,對于此前被寄予厚望但卻未能及時啟動的煤電聯動機制,在2014年伊始應將會給人們一個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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