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眼鏡龍頭企業泰恒光學缺乏清償能力但有一定重整可能性,負債5.21億重整
發布時間:2014-07-08 新聞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浙江頻道7月7日電(記者裘立華)記者7日從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獲悉,溫州眼鏡龍頭企業泰恒光學因負債5.21億元重整,已被依法裁定受理。
泰恒光學是溫州眼鏡業龍頭企業、首屆“溫州百強企業”,由“溫州眼鏡第一人”、曾任溫州市眼鏡商會會長的壽加定(2013年2月意外身亡)于1996年7月18日創立并出任法人代表,注冊資本6000萬元。該公司主營業務為眼鏡及其配件、專用設備的制造、銷售、進出口業務,市場物業管理。
2013年10月29日,泰恒光學以公司經營虧損、資不抵債為由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產清查審核報告,截至2013年10月31日,泰恒光學賬面資產5.31億元,負債5.21億元,但因資產項目存在重疊計算、回收困難等不確定因素,目前公司已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申請人以該公司在國內外眼鏡行業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品牌價值,主營業務仍處正常經營,其在建建筑物改造后具有較高營運價值為由,認為借助重整程序,可以維持企業正常運營,并盤活其他資產。
同時,申請人自述已與所負5億元民間債務的大部分債權人達成和解,由申請人日后建成的市場商鋪經營權償還債務;與所負5000萬應交貨款供應商達成諒解,由其通過正常生產經營逐步償還債務;涉及1.58億元的融資債權和擔保債權尚未與銀行達成和解。
甌海法院審查后認為該公司因經營管理不善,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一定的重整可能性,重整申請符合重整條件,故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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