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對電梯維保的監管措施
發布時間:2015-08-08 新聞來源:互聯網
美國 各州安全監管有差異
政府并沒有統一的電梯安全監督法規,電梯的安全管理主要依靠各州的法律和規章。在美國大部分地區,每年都會檢查電梯,符合國家電梯安全代碼的一部分,會有檢查公告和證書證明電梯接受過檢查。美國的電梯維保人員不像大部分電梯安裝工,主要從事長期維護同一電梯。
在很多州,電梯的安全管理是由立法機關授權職業安全管理部門一起管理。在紐約等大城市,是由建筑物管理部門負責。還有一些地方,則是政府部門直接進行監督管理,并配備了專門的官方電梯技術人員。
日常的安全監督管理,各州的差異比較大。有的州要求電梯公司定期檢查匯報安全情況,有的則鼓勵獨立的監察機構或者持證檢查員來完成。還有的干脆交給保險公司,讓他們的技術團隊來完成。電梯安全直接關系到保險公司的盈虧,保險公司的檢查自然會一絲不茍。
各州還規定了檢查周期。比如紐約州客梯每3個月檢查一次;紐約市兩年檢查5次,其中3次政府負責,兩次業主出錢。還有些州規定更寬松,寬松到沒有規定檢查的頻率,只是盡量爭取一年一次。許多地區法律還規定要設立一個電梯事務協調委員會,由業主、制造商、保險公司、老人代表等共同組成,對電梯安全問題進行協調干預。美國的社會團體,經常組織電梯安全使用的培訓、演練,尤其面向未成年人和老年人。
除了政府本身規定的檢查外,還要求業主也承擔起定期檢查的責任。相關資料表明,美國一些地方規定:除了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外,業主還要按照法規要求聘請電梯、保險、顧問公司的持證檢查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試驗,并將結果報政府機關備案。另一些地方則規定:電梯的業主可以選擇聘請有資格的私人檢查員,也可交給政府機構檢查;應強調的是,后一種做法中政府的檢查機構實際上承擔了兩種不同的職能:一種是屬于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另一種是提供檢查的服務(受業主委托),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一般情況下,城市中大約500-1000臺電梯設有一名政府的檢查員。紐約市檢查員數量約為每1000臺電梯1人。之后,由于預算的限制,大約1名檢查員要負責750臺電梯的檢查,為了滿足一年兩次的檢查要求,不得不使更多的責任落到電梯承包商身上。他們被要求書面報告每一年的安全檢查,以表明那些有關的安全裝置處于良好狀態。用這種方法,政府的檢查員能專注于更危急的電梯。
日本 政府撥專款改造老電梯
日本人做事一向較為認真,在電梯安全上也秉承“軟硬兼施”的原則。硬件方面,日本政府要求各大電梯廠商嚴把質量關。同時,鼓勵廠商研發更為安全的電梯設計。由于日本是一個多地震的國家,從2009年開始,《建筑標準法規》要求新安裝的電梯必須加裝安全抗震設備。設備可以確保電梯感測到地震后,自動停靠在最近的樓層。這樣,就大大減少了地震中的電梯事故。但之前安裝的大量老電梯,并沒有加裝抗震設施。
2011年東京地震后,日本政府宣布啟動對老舊電梯整改。由于老電梯多達70萬臺,而且所在的建筑又很老舊,在上面安裝抗震設施極為昂貴。為此,政府撥專款,承擔這些花費的三分之一,以促使安全改造早日完成。軟件方面,日本政府對事故嚴肅對待。2012年11月,一名女子乘坐迅達電梯時遭遇意外身亡后,日本政府檢查全國5500多部迅達電梯。政府要求業主對出事同型號的500多部電梯加裝安全設施,并提交改裝計劃。否則,將下令禁止使用該種電梯。
英國 每6個月至少檢驗一次
英國作為標準化工作起步最早的國家之一,在電梯安全方面的規章也較為健全。英國對電梯安全的標準包括電梯的機械和電氣設備制造要求、建筑物的構造要求以及電梯的檢驗要求等。根據《升降機操作與升降設備條例1998》規定,雇主應當對其進行定期全面檢驗(對于載人升降設備如乘客電梯,每6個月至少檢驗一次;對于其他升降設備,每12個月至少檢驗一次;或者按照檢驗計劃(Examination Scheme)規定的周期進行檢查;為雇主的升降設備進行全面檢驗的人員,應當立刻向雇主書面報告他所發現的任何可能導致危險的缺陷,如果檢查人員認為升降設備的缺陷會涉及人身傷害風險,應當立即將報告的副本遞交相關的執法機構;雇主在接到上述報告后,應當確保在缺陷被修復之前不使用升降設備等。如果涉及人身傷害風險,應當立即報告執法機構。因為英國海洋法系的特點,這些標準一旦被法規引用,即具有與法規相同的法律地位。而以古板出名的英國人,對這些標準,自然也是不敢怠慢的。
法國 保險公司買單賠償
法國曾出臺一部電梯安全法,得益于此,法國的電梯安全事故在逐年下降。
法國曾經做過一次統計,在2001年到2005年之間曾有33個人死于電梯事故,2006年到2010年有11個人死于電梯事故,即他們的電梯死亡事故是逐年在減少,這得益于2003年法國曾經出臺了一部法律,就是電梯安全法,政府要求要有更多的安全措施來保障乘坐電梯者的生命安全。
在法國,所有的電梯每個月都會進行例行檢查。一旦出了事故,盡管責任方不盡相同,但最后要賠錢的都是保險公司。每個月保險公司必須要對電梯例行檢查一次。例行檢查中保險公司會提出,有一些比較重要的部件,業主必須要去更換的,要不然電梯會存在安全隱患。如果業主不配合,不付錢,零配件沒有更新的話,那么發生了電梯事故,業主要負責。如果業主已經付錢更換零部件的情況下,出現電梯事故,則由電梯維修公司負責,但是實際上最后要賠錢的都是保險公司,而這些保險都是強制要求購買的。
韓國 設立電梯安全管理院
韓國行政安全部建立了下屬的電梯安全管理院,專門負責監督電梯的制作安裝和維修管理以及電梯事故的事后調查,并且于2009年1月份制定通過電梯制造管理法,一般電梯都會進行定期的維修檢查,到了一定的期限也會被淘汰。
而事故的賠償問題在韓國也不太容易兌現,因為顧客的過失而發生的事故超過了55%,一些不太大的事故,顧客沒有受傷也是很難得到賠償的。但是如果通過調查后發現確實是制造安裝或者維修方面的原因,那就會獲得相關單位的賠償。大部分韓國人都非常重視加入私人保險,因此也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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